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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公司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ユ:2011-05-25 09:02  瑰:951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5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投资理财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投资理财报告》,授权经理部门在继续贯彻投资管理、资金监管和内部控制三分离的原则基础上规范运作,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范围内进行投资理财,有效期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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